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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各类资金、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改革工作;牵头农业援藏、援疆、定点扶贫、民族地区及库区对口支援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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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展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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