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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单位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拟订全省畜牧、兽医和草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引导畜牧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外引良种的管理,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繁育和生产新技术的推广;负责饲草资源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畜牧生产环境保护与治理;负责全省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及畜牧兽医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畜牧兽医人才开发工作;组织畜牧业经济发展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畜牧兽医财政投资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农业血防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水产局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经营;负责全省水产行业财政投资和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水产科技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产良种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产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监督实施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受委托开展水生动植物检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机局
拟订全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用柴油供应、价格和补贴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化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拟订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以机代牛”工作;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跟踪调查;依法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开展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全省农村能源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农村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能源项目;指导农村能源行业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沼气、省柴节煤和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技术开发和推广;拟订农村能源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承担农村能源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承担省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承担厅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厅机关大院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和维修服务;负责机关财务、公积金、医疗费及固定资产的统计、核报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大院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大院节水节能管理工作;保障厅机关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文印工作;负责厅系统植树造林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

承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重大案件查处与执法检查;承担组织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参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拟订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与保护、外来入侵生物管理与防治以及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事故查处;承担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减排工作;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和参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承担农业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技术示范推广;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及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国家和省级农业“三品一标”产业开发工作、标准化生产及绿色农业示范推广项目;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承担农业生物科技高职教育,承担国家商务部援外培训;承担部、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任务;承担“一村一名大学生”教育培养任务;承担全省农业系统干部培训和省级农业工种技能等级考试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负责农业广播电视中等职业教育;承担农业远程教育工作;承担全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民从业技能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媒体资源开发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厅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具体工作;承担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农民创业培植的具体工作;承担湖北省农学会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农村信息宣传中心
承担厅局域网、电子政务网建设和湖北农业信息网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农业部通讯指挥调度系统湖北站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农业信息化的具体工作;承担厅系统农业新闻宣传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厅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承担农业对外科技交流、一般性农业外事接待工作、一般性因公出访组团、厅系统因公出访人员护照、签证办理工作和农业外援及援外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农业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与实施;承担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及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承担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协调省级农业各行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参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对市县农业质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参与拟订农产品检测标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省农村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国农运会、全省农运会等各种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培训农村体育骨干,指导农民体育组织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
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工作;承办农业系统大专院校的实训任务,指导全省农业科技展示体系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负责全省粮食、棉花、麻类、油料(花生、芝麻)等作物技术推广,承担种植业有关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拟订全省马铃薯产业发展年度计划与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种子管理站
承担农作物品种区试、审定和良种繁育与管理工作;承担种子及种质资源保护;负责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委托检验、仲裁、鉴定工作;承担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种子案件;承担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工作;承担全省“种子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组织指导全省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开展植物保护技术推广;实施植物保护项目;负责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受委托承担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承担全省耕地质量、肥料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土壤改良和土肥水科学利用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土壤资源调查、耕地地力监测、评价和预警预报;实施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项目;指导土壤肥料监测体系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油菜办公室
拟订全省油菜产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油菜产业行业指导;拟订油菜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油菜生产技术推广;实施油菜产业项目;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蔬菜办公室
拟订全省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魔芋)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实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全省蔬菜基地的建设,执行基本菜地保护政策;承担蔬菜产品安全工作;负责全省蔬菜产销与市场预警预报;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果品办公室
负责全省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经济作物结构优化调整和品牌建设;拟订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实施经济作物项目;承担蚕种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监督集体产权运行,保障集体产权的安全和交易公正;负责组织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和资质认定;负责全省农村经济的有关调查统计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
负责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示范项目;开展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有关培训,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品牌,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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