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农业执法着力抓自省 规范农业执法行为
襄阳区农业局近段组织工作专班,深入部分乡镇行政相对人和涉农企业对农业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召开农业执法专题会议,通报了农业执法工作中存在办证不及时、语言不文明、工作不细致、证据不完整、服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区农业执法大队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区农业执法大队于会后多次分层次召开支部会议、中队会议和大队长办公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症结,深挖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在此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制定了强有力的整改措施: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费用征收和行政处罚行为。首先严格按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对办理农资经营手续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资质实施检查复核,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行政审批签发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收取行政许可工本费用,杜绝借行政审批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其次,农作物种子抽检工作和植物检疫工作指定专班负责,严格按国家政策收取相关费用。第三,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办理农业违法案件。对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明确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是辖区负责人,每件违法案件的办理指定办案小组全面负责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严格按程序报批办结。联系各片区的大队长和案件审理办公室具体把关每件案件办理的质量和程序,杜绝出现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2、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大队计划建立周六学习日制度,全面安排学习计划,从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执法能力等方面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真正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农业执法队伍。
3、进一步理顺农业执法管理体制。当前农业执法工作除了市场监管以外,还兼有很公益性的工作,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植物检疫的检疫性生物普查、农业环保的基本农田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都需要业务经费的支持。与此同时,如何逐步解决农业执法人员的事业经费或者参公管理是一项突破性的工作,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农业执法的地位和形象。对此,区农业局主要领导正在向区政府汇报,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4、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机制,用制度来约束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已建立的25个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迈进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二是创新管理思路。在单位内部倡导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努力创造爱岗敬业、文明执法的工作氛围。三是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和用人机制。对各项工作的安排推行量化管理,对在工作中做了新的成绩和特殊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或重用;对变化不大、成绩不明显和时常出现工作差错的执法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行政和工资双降级;对违法执法的执法人员根据违法情节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必要时提请局党组调离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