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业局集中销毁一批抽样检测不合格农产品
近期,宜昌市农业局对辖区市场蔬菜类农产品进行了一次抽样检测,检测结果,3个滩位销售的荷兰豆农为不合格产品,宜昌市综合执法办对抽样检测不合格的500多斤农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4月份,在对蔬菜类农产品抽样检测时,发现3个摊位经营的荷兰豆样品农药残留检出超标,初步确定为不合格农产品,随后又连续进行了2次针对性抽样检测,结果均不合格。宜昌市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综合执法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药管理站组成6人专班迅速查处。宜昌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一行6人对3个摊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在核对检验结果报告书等证据后,认定上述单位所销售的该批次荷兰豆不合格,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不合格的农产品,监督被检查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被检查者不具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条件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被检查者承担。鉴于被检查者不具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条件,执法人员在反复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业主认识,得到市场业主支持的基础上,对这3家摊位农药残留检出超标的500多斤不合格农产品集中到黄家湾垃圾处理场,及时填埋销毁,并由这3家摊主承担销毁所用费用。
在对沃尔玛超市、西陵后路市场、夹湾路市场、绿萝路市场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查,发现沃尔玛超市没有建立进货台账,西陵后路市场、绿萝路市场没有开展抽检工作。对上述情况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建立进货台账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