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成果,达到机关干部熟悉农村、磨练意志、提高做农民群众工作能力的目的,我厅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逐步建立定期到农村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以下简称“三同”)实践活动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到农村“三同”是我们党的老作风、老传统,新时期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农业部门服务能力的具体行动,是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方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实践表明,厅机关干部下农村,下田头,干农活,与农民同桌吃饭,与农民同屋居住,通过耳闻目睹、亲身体验农民的困难与窘境,不仅更加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而且进一步增强对农民的感情、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农业部门的主战场在农村,服务主体是农民,工作领域是农业,开展“三同”不仅是履职所需,而且是职责所在。因此,建立定期到农村开展“三同”实践活动机制,做到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意义十分重大。各处室、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参与组织,把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参加对象 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中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能源办班子成员参加。下乡“三同”时间,鼓励安排在周末休息日或节假日。 三、主要内容 (一)抓住结合点,增强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厅机关干部到农村“三同”,必须与厅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增强目的性。 一是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围绕我厅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创先争优的目标要求,创一流机关,争一流业绩,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二是与厅工作目标相结合。针对当地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发展模式,把“三同”点办成粮食增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样板。三是与工作职能相结合。结合各处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特点,通过政策宣讲、技术支持、物资援助、纾困解难等方式,为农民办实事。四是与城乡结对共建、新农村建设、帮扶点相结合。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实施各项规定动作任务,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又达到历练机关干部的目的。 (二)紧扣关键点,增强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到农村“三同”实践活动,关键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了解民情。做到“四个摸清”,即摸清农民群众的思想状况,摸清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摸清致富典型的做法,摸清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加强“三农”工作的意见。二是同住同干。吃住在农家,劳动在农田,在干农活中宣讲党的农村政策,打消群众顾虑,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反思自己的作风。三是尽力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职能,从项目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尽其所能为农民办实事,做到取信于民。 (三)明确着力点,增强实践活动的长效性。将“三同”活动纳入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机关干部作风锤炼的“必修课”,形成制度,规范运行。一是建立任务量化机制。机关干部“三同”实践活动,每年每个干部时间不少于7天,走访户数不少于10户,记好一篇民情日记或撰写一篇民情调研报告。二是建立纪律约束机制。严守各项纪律和规定,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干扰所驻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食宿费用一律自理。三是建立理论研讨机制。采取“组织出题、干部求解”的方式,引导全厅机关干部边实践、边思考、边调研、边总结,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每年组织一次民情调研报告评比活动。四是建立考核督查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定期公示机关干部“三同”进展情况,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机关干部到农村“三同”,纳入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凡是不参加活动,或活动没有完成规定动作的,一律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里成立机关干部定期到农村“三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工作。厅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与活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见到实效。 (二)明确活动地点。原则上选择我厅“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厅对口帮扶任务、新农村建设等各个工作点。具体工作地点,每年年初由机关各处室、单位申报,全厅统筹安排,原则上一年一轮换。厅领导以支部为单位参加活动。 (三)实行服务卡制度。根据活动村的实际,实行联系卡制度,将“三同”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予以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活动结束后,请农民群众作出评价。 厅各参公管理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