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厅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组成稽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账本、核实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受益农户等方式,于9月13日—16日对2011年度广水市救灾资金:总额38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20万元,渔业抗旱50万元,农机抗旱10万元;安陆市救灾资金:总额255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95万元,渔业抗旱30万元,畜牧救灾20万元,农机抗旱10万元;红安县救灾资金:总额33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250万元,渔业抗旱30万元,畜牧救灾40万元,农机抗旱10万元执行情况进行了稽查。对广水市农业局、安陆市水产局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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