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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办发〔2011〕70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湖北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科技发展中心 2011-10-11 【

各有关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能源)局(委、办):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11]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全年安排培训计划4918人。一是依托阳光工程安排62个非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县市(以下简称非示范县)2500人普通班培训任务。二是安排39个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县市2418人培训任务(以下简称示范县)。其中:普通班2262人(每县市58人)、重点班156人(每县市4人)。培训采取异地调训到相关大专院校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培训对象。

  1、普通班。安排县、乡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业、畜牧、水产、农村能源、农机技术推广,年龄60周岁以下,在岗公益性人员参加培训。

  2、行业特色班。安排各县市农业行政执法、种子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畜牧执法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行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3、重点班。安排示范县农业局负责人、农技推广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及科教科(股长)、乡镇骨干农技推广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高效种养实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及检测技术、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具有区域特点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以及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现代农业理论、农业行政执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

  普通班培训时间7天(或42学时),采取集中教学、现场实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每人补助1500元。重点班培训时间15天(或90学时),每人补助3250元。示范县培训经费从农业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资金中安排落实。非示范县培训经费从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中安排落实。培训经费的请款和兑付工作由各地农业局统一负责并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安排。

  1、华中农业大学:承担全省农机班5期,畜牧班11期,转基因知识与执法管理班、农业执法管理班各1期,共计18期1813人的培训任务。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前完成培训(培训时间及编班安排见附件2)。

  2、湖北省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承担全省农村能源班2期,种植班14期(恩施州非示范县除外),农作物品种展示与区试技术班、种子信息与管理班、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班、畜牧执法班、畜牧检验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班各1期,重点班2期,共计24期2578人的培训任务。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前完成培训(培训时间及编班安排见附件3)。

  3、长江大学:承担全省水产专业班2期共263人的培训任务。2011年12月前完成培训(培训时间及编班安排见附件4)。

  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恩施州所辖建始县、利川市、巴东县、咸丰县四个非示范县的种植行业3期共264人的培训任务。2011年12月前完成培训(培训时间及编班安排见附件5)。

  (二)教学计划。

  有关培训基地要针对培训对象,选编培训教材,聘任培训老师,落实培训环节,科学制定教学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与时间(附日程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培训内容(附课程表)、培训方式方法、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考核与发证、培训绩效测评、培训经费安排等。各基地培训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农业厅农业科技发展中心(省阳光办)审查后实施。

  (三)教学管理。

  教学培训要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服务指导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技术难点的解疑授惑。要根据农时季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班人数,并指定一名老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和服务。

  (四)考核发证。

  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和考核。对于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人事部和农业部颁发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并记入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基层农技人员持证上岗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报账程序

  培训学费由参训人员先向学校垫支交纳。学员结业后,凭学费收据和结业证到农业局集中办理报销手续,财政局凭农业局的报销清单,拨付培训补助资金。培训基地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学员凭普通长途客运班车和火车车票据实报销,并按到校车票标准领取返程路费。

  五、检查验收

  各地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确定科教项目的重要考核内容。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对培训基地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实行培训基地的退出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员选派。

  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对口专业的计划人数和开班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学员按期到校参训。转基因知识与执法管理班、农作物品种展示与区试技术班、种子信息与管理班、农业执法管理班、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班、畜牧执法班、畜牧检验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班由省农业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并选派学员到校参训。

  (二)确保培训质量。

  各培训基地要选聘理论水平高、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担任培训教师,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师资培训。鼓励教师下农村、入田间、到农户、进企业深入开展调研和实践。加强教材建设,在选用全省统一组编教材的基础上,积极编印相关专业讲义等辅导资料,保证培训质量。

  (三)规范培训管理。

  各培训基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完备的培训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湖北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台账》、选用教师情况、培训教材(教案)情况、学员学习总结和考试考核情况。要着重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两方面工作,及时登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管理平台(http://agritech.caass.org.cn/),填写详细培训信息,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充分挖掘当地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过程中的先进典型,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积极向湖北农业信息网、农业科教信息网上传典型培训事迹和事例,省农业厅将对各地信息上传宣传情况进行统计考核。

  七、联系方式

  (一)培训院校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崔晓嫚027-87282655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北区)培训中心:

  汤文娟 027-59726935  服务台电话 027-59726927

  长江大学农学院:鄢老师 0716-8066314 13872282220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胡 平 0718-8432009 冯小俊13972401105

  (二)培训组织管理单位联系方式。

  1、省农业厅科教处:高润宝 027-87868375

  2、省农业厅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胡继红 、侯应霞 027-87665371

  附件:1、2011年湖北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安排表

     2、华中农业大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4、长江大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1.doc   附件1-2 .doc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知识更新培训农机专业编班安排表.xls
    附件3:湖北省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安排表生科院.xls
    附件4:长江大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xls
    附件5:恩施职院知识更新培训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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