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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评审验收工作方案


 厅经作处 2011-11-21 【

         按照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要求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计发[2011]70号)文件精神,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经与省财政厅农财处研究,省农业厅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开展评审验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验收时间

2011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各标准园创建组织实施单位联系确定

二、   验收内容及程序

按照《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验收办法(试行)》,对

各标准园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查阅相关资料和财务报表,最后进行综合考评,分项评分,提出项目验收意见。

三、   分组安排

第一组:赴潜江、天门、仙桃、荆州;

由厅计财处负责;

组长:陶保平,成员:袁尚勇、当地财政局1人。

第二组:赴当阳、夷陵、秭归、鄂城、黄石港、英山;

由厅经作处负责;

组长:姜金生,成员:朱洪敏、陈迪林、当地财政局1人。

第三组:赴东西湖、江夏、云梦、孝昌;

        由省果品办负责;

组长:鲍江峰,成员:黄国源、当地财政局1人。

第四组:赴郧县、樊城区、随县、钟祥、恩施市、利川市、长阳县、神农架林区;

        由省蔬菜办负责 ;

组长:万福祥,成员:孙治平、当地财政局1人。

四、有关事项

(一)评审验收工作结束后,请各验收组提交以下材料:1、各标准园项目完成工作总结;2、各标准园项目绩效考评报告;3、各标准园项目验收意见及验收评分表(原始评分表及汇总表)。

(二)请各验收组于12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省农业厅经作处。各标准园项目工作总结及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陈迪林,027-8766712218907118665电子信箱: nytjjzwc@126.com

 

 

 

                          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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