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总队、省农安办的指导下,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局的中心工作任务,以维护农民利益,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农资和农产品市场治理整顿,有效防止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2011年工作情况
1、提早谋划,周密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部、省要求,结合我们工作重点,及时研究部署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代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十堰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1]19号)。二是制定了《2011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粮油、果茶、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方案》、《2011年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抽样计划》、《2011年3—8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做到月月有计划,季季有安排,对2011年度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2、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召开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在全国、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召开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二是筹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精神,抓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7月13日上午,筹备召开了有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局、畜牧局、蔬菜办、水产局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等近100余人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张歌莺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召开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复混肥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为切实加大我市肥料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我们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市地产复混肥市场检查抽检的基础上,于7月28—29日召开了有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20多家复混肥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及经销大户参加的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暨复混肥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促进了我市地产复混肥的质量的全面提升。
3、加强监管,力保农资市场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序。①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春耕秋播前后,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农资质量进行抽样。全年共抽检种子、肥料样品253 个,其中水稻48个,合格率98%;玉米56个,合格率100%;小麦26个,合格率100 %,油菜29个,合格率100%;肥料样品94个,合格率为89.4%。二是开展市场执法检查。3—4月、9—10月,我们围绕城区农资经营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组织种子、农药、肥料等执法骨干,分成三个专班,按照“四不漏”(不漏乡镇、不漏市场、不漏门店、不漏品种)原则,对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经济旅游特区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00多家次。三是开展夏季肥料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厅关于开展肥料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具体掌握我市低含量(≥25%)复混肥市场特别是本地产复混肥的质量状况,6月14日---17日,组织执法人员,分成四个专班,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肥料专项整治。共检查乡镇29个,检查经营门店58个,抽样品牌总数27个,抽取样品20个。四是开展农药大案要案的协查工作。4月8日,丹江口市农业局执法大队查获一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案后,由于案情重大,我们一边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协助丹江口市执法大队开展调查与取证工作,一边积极组织各县协同配合进行调查。省厅也迅即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组成的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过多方努力,掌握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取得了可靠的证据,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当事人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24840元,罚款42415元,总计罚没款额为67255元,没收2928公斤假劣农药及3千多件过期农药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当事人于8月3日全额上缴了罚款,过期农药和假劣农药也于9月中旬送到全省指定销毁地点进行了销毁。五是认真开展打击侵权和打黑除害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农业执法特点,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治理行动的安排部署。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按照年初计划全面实施抽样检测工作,基本做到了产地、批发、超市、农贸市场等抽样环节与品种的全覆盖。全年共抽检样品265个,其中委托省定量检测10个(茶叶、食用菌)样品,合格率100%;委托市蔬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263个(水果、食用菌),合格率100%;自行开展水果与食用菌的快速检测212个样品,合格率98.3%;配合省厅开展了四次抽样,抽取了80个(菜、果、茶、菌)样品,合格率达96.3%。并对在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追溯,弄清了原因与来源,采取措施避免了危害的扩展。二是创建产地准出示范基地。今年在我市的竹山、张湾区各选择了一个茶叶基地进行了准出标准示范园的建设。通过指导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规范的生产档案,加强责任、标准、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等措施的落实,两个示范基地的产地准出建设收到初步的成效。三是积极推进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为了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加强对我市水果批发市场、寿康、新合作等超市、老虎沟、柳林、东岳等集贸市场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监督,安排部署了市场准入的具体操作方式与工作要求。目前,市场准入正逐步在这些单位和市场得到实施,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都能自觉进行查验与自律性检测,质量管理行为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四是开展农业“三品”标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我们抽调执法骨干组成专班,对城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识规范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登记用标品种30多种,有力地促进了依法用标、规范用标的行为,对发现的极少数企业不规范用标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都致函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农业部门,责成进行依法查处。通过管理,全市农业 “三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借迎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一是3月31日-4月1日,省农业厅副厅长王敦胜同志率领的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检查一行到我市检查2011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通过赴竹山、竹溪实地检查农资经营、诚信、可追溯等制度建设情况,对我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抓得早,行动快,措施得力,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及时安排部署了工作,整个农资市场规范有序,春季农资打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4月7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有顺为组长的市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通过对我市四县两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检查,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4年多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实施2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三是8月5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一行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就我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到我市城区、竹山县和竹溪县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与相关部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人大代表座谈,到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种子农药经销点等实地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汇报。对我市大力推行农业有机化战略、狠抓基地标准化建设、严格质量控制监管、增强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的同时,对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有力促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5、积极申报项目,推进市级检测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701号)、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关于按要求抓紧上报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了《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省专家评审,省发改委也已正式下文批复。《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建方案》也已完成对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6、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利用打假保春耕、保秋播、“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4”以及“打死黑除四害”等活动,采取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骨干和职工大力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农资常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及维权途径等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共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问答、《识别真假种子挂图》及购买农资基本常识宣传单等4000余份,现场咨询600多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报刊宣传6次,编发网络信息98条。二是协助《车城大讲坛——政协论坛》节目。组织干部职工30多人在神定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参加车城《车城大讲坛——政协论坛》。市农业局副局长吴善兴在论坛中就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宣传了农业部门工作的职责,扩大了农业部门的影响。三是召开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培训会。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2号)规定, 2012年1月1日起,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全部要实行市场准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果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验证抽检和可追溯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我们于2011年11月28日在市中心水果批发市场召开由批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摊主70余人参加的市场准入培训会。对市场准入的办法、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讲解,强化了市场管理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7、加强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一是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农业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更新知识培训。一年来,共组织参加部、省组织各类培训10余人次。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部门的办案质量和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9月27—28日,我们组织抽调各县市农业执法专家对全市12个送审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审查评议。经过评查,推荐2个案卷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选。
二、存在问题
2011年,支队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
一是体制不顺,导致在农资监管上还没有做到无缝对接,存在监管盲点;
二是农业投入品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农药经营使用监管,如若监管不到位,还存在着风险;
三是农产品检测设备亟待添置,检测手段仍很缺乏;
四是农业执法力量没有形成拳头,基础建设投入不足;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尚处起步阶段,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2012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尽可能地将目标任务、责任细化和制定的可操作化,并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继续强化宣传培训。采取更广泛更多形式地宣传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安全意识;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各项专项整顿工作,加强检测,强化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是继续加强与各县市区的合作,创建高标准的果茶菌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试点园(场);
五是选择有条件的省市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从农产品生产到市场的追溯体系;
六是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根据市场准入的要求,监督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配备质量监督员,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全面认真开展检测,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