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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办发〔2012〕3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厅科教处 2012-01-17 【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农办科〔20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阳光工程实施基本思路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2012年阳光工程在管理上强化“两个明确、两个加强、四个结合、四个转变”。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培训对象。重点培训农业从业人员,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生产能手,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员工和基地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事农业经营管理的农民等。二是明确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农机维修等技术,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知识。

  两个加强: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引导培训资金和任务向监管有力、实施效果良好的市、县集中。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加强社会监督,量化考核;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不再“一认定终身”,建立奖优罚懒机制。

  四个结合:一是与农业产业发展和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结合,配合保供给、促增收的工作目标及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等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尽量满足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职业农民的培训,形成合力,提高项目实施效果。二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建立相结合。三是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相结合。四是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相结合,依托示范县项目培训农技推广人员,充实阳光工程师资队伍,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绩效与农民培训任务相结合。

  四个转变:一是培训方式,由重课堂理论知识培训转变为重在田间地头实操技能的培训,让农民易学、易懂、方便、管用;二是培训单位,从过去的以学校培训为主转变为推广单位、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相结合。三是培训任务分配上,引导培训资金向积极性高、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市县倾斜;四是培训管理,由注重过程管理转变为过程和结果相结合,更加重视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 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对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

  (二)农业创业培训

  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务工返乡的青壮年农民、复转军人、涉农专业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两周。

  (三)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开展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等特点,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合作社)发展,以主推品种、配套栽培和养殖技术、抗灾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生产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合作社成员或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可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四)县乡公益性服务农技员培训

  对县乡两级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农技人员,采取集中办班、异地考察学习、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农民培训的方式方法,提高农技人员执业能力。培训时间1-2周。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开展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并汇总报送。

  (一)各市(州)、县农业局牵头组织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能源等部门,安排专人对本县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深入系统地调查,全面分析本县农村劳动力情况、产业特色、技术需求、农民培训意愿以及培训机构条件能力等情况,提出拟培训对象和人员数量,形成《市、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附件1)。对于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调研报告中要明确拟培训的村名和数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市(州)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县(市)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并以农业局正式文件形式上报2012年阳光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各地请于2012年2月5日前,将上述三份材料报送我厅科教处,同时通过阳光工程工作群(QQ群:174932425)上报电子件。各县申报材料同时抄报市、州农业局科教科。

  (二)省农业厅将根据各地(市)或县阳光工程项目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结合本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情况,形成全省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上报农业部科教司。

  四、有关要求

  (一)保证申报工作质量。2012年阳光工程项目在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有很大变化,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实事求是地提出需求培训申请,保证申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凡调研工作敷衍塞责或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市州县农业局要加强和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等行业以及共青团组织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行业对人才培训的需求意见,做好培训需求申报。同时要积极与当地财政等部门协商,尽早落实配套资金和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省农业厅科教处 柯枫英

  联系电话:027-87868375 15072336318

  附件:1、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主要内容

  2、市(州)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3、县(市)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培训 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印发


  附件1:

  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主要内容

  (适用于市州县)

  一、本市县农村劳动力情况(如:人口总数,外出务工人数,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人数、性别和年龄结构,从事农(畜、水)产品加工的人数,从事农资和农(畜、水)产品经营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和从业人数等),境内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数。

  二、本市县农(牧、渔)业基本情况

  三、本市县农民培训意愿

  四、本市县农民培训机构数量、条件和能力情况

  五、结合本市县农民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2012年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建议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特别是财政配套资金)


  附件2:

  市(州)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

  合计县数:个,合计培训人数:

  合计开设专业数:,合计培训人数:

  序号

  

  村数(个)

  培训人数(人)

  序号

  培训专业岗位

  培训人数(人)

  1

  1

  病虫专业防治员

  2

  2

  肥料配方师

  3

  3

  种子代销员

  4

  4

  农药经销员

  5

  5

  蔬菜园艺工

  6

  6

  花卉园艺工

  7

  7

  果桑茶园艺工

  8

  8

  村级农民技术员

  9

  9

  畜禽繁殖员

  10

  10

  畜禽养殖技术员

  11

  11

  渔业船员(内陆)

  12

  水产养殖技术员

  13

  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

  14

  村级动物防疫员

  15

  乡村兽医

  16

  兽药经销员

  17

  农机操作员

  18

  农机维修员

  19

  合作社骨干人员

  20

  沼气工

  21

  农村经纪人

  22

  农民信息员

  23

  农业企业人员

  24

  乡村旅游服务员

  25

  农业创业培训

  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种植业

  畜牧兽医

  水产

  农机

  经管(合作经济)

  能源

  其他

  县级情况填不下可加页。


  附件3:

  县(州)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

  合计村数:个,合计培训人数:

  合计开设专业数:,合计培训人数:

  序号

  

  (含隶属乡镇名称)

  培训人数(人)

  序号

  培训专业岗位

  培训人数

  (人)

  1

  1

  病虫专业防治员

  2

  2

  肥料配方师

  3

  3

  种子代销员

  4

  4

  农药经销员

  5

  5

  蔬菜园艺工

  6

  6

  花卉园艺工

  7

  7

  果桑茶园艺工

  8

  8

  村级农民技术员

  9

  9

  畜禽繁殖员

  10

  10

  畜禽养殖技术员

  11

  11

  渔业船员(内陆)

  12

  12

  水产养殖技术员

  13

  13

  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

  14

  14

  村级动物防疫员

  15

  15

  乡村兽医

  16

  16

  兽药经销员

  17

  17

  农机操作员

  18

  18

  农机维修员

  19

  19

  合作社骨干人员

  20

  20

  沼气工

  21

  21

  农村经纪人

  22

  22

  农民信息员

  23

  农业企业人员

  24

  乡村旅游服务员

  25

  农业创业培训

  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种植业

  畜牧兽医

  水产

  农机

  经管(合作经济)

  能源

  其他

  注:村级情况填不下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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