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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名单和《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稽查办  2010-08-18 【

 鄂农规〔2010〕2号

各市、州、县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能源办(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农业系统各类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建立农业项目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暂行办法》(鄂农规〔2010〕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请何年华等47名同志为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建立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库,形成强有力的稽查体系。同时,为加强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名单
     《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称职务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1

何年华

省畜牧兽医局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1965年12月

大学

2

高 澜

省畜牧兽医局

高级经济师

1965年1月

大专

3

金正元

省畜牧兽医局

推广研究员

1956年2月

大学

4

刘能玉

省水产局

高级工程师

1957年5月

研究生

5

王 勇

省水产局

高级会计师

1973年1月

研究生

6

苏 敏

省农机办

高级工程师

1956年

大学

7

赵朝东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高级经济师

1964年6月

大学

8

付汉强

省农机办

高级工程师

1962年1月

大学

9

陈 杰

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高级工程师

1969年11月

大学

10

蔡长友

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高级农艺师

1957年3月

大学

11

王功英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高级会计师

1959年8月

大专

12

田新初

省油菜办公室

研究员

1954年8月

大学

13

童 军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推广研究员

1963年8月

大学

14

徐东波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高级会计师

1972年7月

大学

15

聂练兵

省种子管理站

推广研究员

1970年9月

大学

16

吴和明

省种子管理站

推广研究员

1968年11月

硕士

17

黄国源

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

高级农艺师

1975年9月

大学

18

陈志军

省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高级会计师

1967年4月

大学

19

尹业华

省农技推广总站

高级会计师

1961年6月

大学

20

胡兴启

省植物保护总站

推广研究员

1951年9月

大普

21

罗汉钢

省植物保护总站

推广研究员

1961年5月

大学

22

丁欣荣

厅计财处

高级会计师

1960年6月

大学

23

何世文

厅计财处

高级会计师

1959年7月

大专

24

朱洪敏

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高级工程师

1962年2月

硕士

25

吴丽萍

省农业厅后勤服务中心

高级会计师

1961年7月

大学

26

张陆一

德恒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律师

1967年12月

硕士

27

汪晓春

十堰市农业局

推广研究员

1962年2月

大学

28

周双林

孝感市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961年10月

大学

29

吴云邻

仙桃市农业局

高级经济师

1957年10月

大专

30

张继银

随州市随县农业局

高级会计师

1957年5月

大学

31

熊柏杨

潜江市农业局

高级会计师

1958年8月

大专

32

柳文录

恩施州农技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土家

1967年6月

大学

33

陈玉全

襄樊市农业委员会

高级农艺师

1962年7月

大学

34

冯 军

黄冈市农业局

高级经济师

1967年3月

大学

35

王 艳

黄冈市农业局

注册会计师

1963年5月

大学

36

李春生

神农架林区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957年6月

中专

37

杨孟林

荆门市农业局

高级经济师

1952年5月

大专

38

张育鹏

荆门市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957年6月

研究生

39

曾发良

黄石市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964年8月

大学

40

王国清

天门市农业局

推广研究员

1967年12月

大学

41

彭本炎

荆州市农业局

高级会计师

1956年3月

大专

42

王文高

武汉市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972年2月

大学

43

柯水林

鄂州市农业委员会

高级农艺师

1954年2月

大专

44

李亚君

咸宁市农业局

高级会计师

1956年7月

大学

45

胡勤燕

宜昌市农业局

高级工程师

1966年1月

大学

46

熊 胜

宜昌市农业局

高级会计师

1962年8月

大专

47

张晓能

黄冈市农业科学院

高级会计师

1973年11月

大专

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稽查制度,根据《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暂行办法》(鄂农规〔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是指由省农业厅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聘请,参与稽查农业重大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按照“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聘任一次,聘期两年。

  第四条 省农业厅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随机抽取稽查专家参与项目稽查。稽查专家接到参与项目稽查通知后,无特殊原因连续2-3次不参加的取消其稽查专家资格并解聘。

  第五条 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参与稽查实行回避制,不得将稽查专家派至其正管辖、工作的地方或者其亲属担任主要负责人的项目。

  第六条 稽查专家对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的下列内容进行稽查:

  (一)项目建设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其有关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二)项目的建设程序、前期工作、开工条件、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标投标及合同、项目组织机构、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运行情况等;

  (三)项目的会计资料、财务情况和概算控制、投资来源及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

  (四)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稽查专家开展稽查工作,可以听取有关项目情况的说明,查阅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财务和文本档案资料,进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可向相关单位调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管理情况。

  第八条 稽查专家在项目稽查中,不得干预、参与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不得参与、干预被稽查单位与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泄露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隐匿项目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得与项目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查报告,不得接受项目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或在项目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参与项目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在项目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

  第九条稽查专家在稽查过程中违纪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在项目稽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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